Thursday, March 30, 2006

數獨的專利

最近英航向空姐們發出通告,要求她們不要在飛機降落和起飛前後玩數獨遊戲,以免她們被遊戲吸引而分心,無法應付突發情況。

由英航的通告,可以看到數獨如何令不少人如癡如醉。就連禢中怡,都試過玩數獨玩到搭車忘了下車。數獨肯定是盤大生意,但數獨的知識產權,又到底在何人之手?

數獨是美國人Howard Garns在七十年代發明,不過這位仁兄,並無向當局申請專利,所以版權不是他所有。日本在八十年代改名,因此發明了數獨這個名稱。日本一間出版公司,現時擁有數獨商標在日本的使用權,問題係,這間公司並不能夠阻止其他公司,推出玩法一樣,但名稱不同的遊戲,因為這間公司沒有遊戲的專利權。

那香港退休法官,新西蘭人高樂德(Wayne Gould)擁有甚麼?在高樂德潛心研究數獨之前,日本人係用人手設計每日的遊戲,但這是很費時失事。

高樂德用了六年時間,發明了用電腦來自動產生不同的數獨遊戲,而報館就向高樂德交版權費。高樂德的貢獻在於,他所寫的電腦程式,而不是他發明數獨。高樂德當然可以將他的電腦程式申請專利,然後大賺其錢,否則高樂德恐怕一早吃了西北風。

而市面上的數獨機,如果他們有自己發明的程式,去產生數獨遊戲,其實都是合法,不過在美國,這些數獨機就有可能違反專利權法,Blackberry的技術,剛好同一間無實質研究的專利權擁有公司NTP手上的專利撞到應,結果Blackberry要被人告,最後還要付一筆專利權費給NTP。

因此,不要小看專利權的複雜性,這場數獨風潮背後的知識產權問題,可以複雜到令人頭大。

話得說回來,數獨風潮在吹至內地,各地大小報章及網站也加入了數獨行列,與歐美接軌,連龍頭大報《北京青年報》在今年初改版時,也特別在副刊《漫游地帶》加插了數獨遊戲,讓讀者每天有得玩,翌日對答案。不過,數獨遊戲的進化速度亦快得很,變種之多,亦令人有追不上的感覺,例如《am730》引進的killer sudoku就是其一,需要的技巧更高。

看來,數獨的風潮並不會如俄羅斯方塊或扭計骰一般短暫,而是個不斷求變的長青數字遊戲。

證監會考考散戶知識

早前股市氣氛熾熱,在銀行大利市機前亦可看到不少散戶在高談闊論,這一隻又升一成,那一隻更升兩成。有些散戶更專門抽新股,雖然分派到的可能只是一兩手,但那種一開市已升幾成的滿足感實在難以描繪,好像炒股還比工作更易賺錢。

證監會剛剛發表了一個調查,在5,210位接受訪問的成年人中,約37%的散戶投資者在過去兩年內曾投資。約28%的投資者首選仍然是香港股票,相對03年的24%,這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03年受沙士影響,投資意欲難免減低。證監會向這些投資者發問了7條問題,平均分竟然只有3.39分,並不合格,表現最佳的一條問題亦只有53%人答對,僅僅多過一半。難怪超過九成有意投資的人士「非常同意或同意整個證券業應進一步教育公眾如何作出有根據的投資決定。」

這些問題是否非常困難,其實亦不算。例如,如果利率下跌,債券價格會怎樣?這條只有52%散戶投資者答對。可能大部分投資者沒有讀過財務學,這並不重要,因為他們選擇的是香港股票而不是債券。願意接受低風險債券投資的可能已擁有不少資金,亦不大機會是散戶。

另一條,正股價格是否唯一影響認股證(俗稱「窩輪」)價格的因素?答對的只有一半。這同樣不重要,因為聰明的他們可能已明白投資認股證的風險。

但補充一點的是,買認股證只是買一個權利(發行商相等於沽出期權,當然還會有其他對沖保護權益),而這是有期限的(當然不是一萬年),在到期時有機會變廢紙(雖然不一定)。

另外,早兩個月波幅大,認股證的引伸波幅亦相對較高。一旦波幅減少,不少認股證的價格亦會回落,不一定是因為市況逆轉,而是因為引伸減少。因此有看中方向但一樣蝕錢的情況出現,最近明顯看到這個情況。

錄得盈利的上市公司是否必須派發股息?這條問題更少人答對,只有47%。回答這條問題,首先要考慮的是公司的盈利是否全是與經營業務相關。有少部分公司喜歡玩弄會計準則,盈利不一定是經常性以及與現金有關。

另外,一些管理層即使公司手持不少現金,亦喜歡留下現金作其他用途。甚麼用途? 你可能已想到不少。有些公司即使有息派,但亦喜歡經常向股東伸手要錢,最近亦有幾間公司供股,有一間更在五年內第五次供股。

在投資時,有很多方面需要注意。會否派息是其中一項,同樣業務與及本身的競爭優勢亦同樣重要,但管理層的質素才是最需要考慮的地方,因為他們的遠見以及公司的企業管治才是決定一間公司是否值得長線投資。以上訪問的股票投資者中,有七成以上曾投資新股,他們有沒有考慮過這個因素?

這幾條問題的答案,相信讀者亦已心中有數,不過你亦可到證監會的網站看看,亦可增進投資知識。

不要與你的房子談戀愛

在美國,擁有房地產是成功的象徵,因此,美國人和香港人一樣,都是寧可買樓都不租樓。不過,根據英國《金融時報》報道,有一批精明的投資者,已經放棄了這種想法。

《金融時報》引述滙豐在當地進行的調查,在美國樓價高的地區,在將利息、維修費用等成本計入後,業主平均要持有物業10年以上,買樓的總體成本,才會比租樓平,試問有多少人會捱十多年。有些精明的業主,就在樓價升到某個水位時,就將物業出售,套取現金,並且將現金投放在一些回報較好的投資項目。等樓市下跌到某水平,就大舉入市,在樓市的波浪中牟利。

由於樓市的周期,總是買樓平過租樓的年期較短,這些不和房子談戀愛的人,往往更能靈活善用資本增值乘勢取得一筆現金。而在一些樓房容易出售的地區,例如加州、紐約等,都開始出現這種投資者。

(13-03-06 刊於《am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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